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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伊春市市县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公告【612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黑龙江伊春市市县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公告【612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4月25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会议精神,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人才实际需要,伊春市面向省属和驻我省部属院校,组织开展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现将事业单位引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201家,计划引进612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61家,计划引进325人;县(市)区事业单位140家,计划引进287人。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计划表》(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黑龙江省属和驻我省部属院校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县(市)区事业单位引才条件由当地负责解释和执行。

本次事业单位引才活动中,应届毕业生指码冲:

(1)截止到2022年8月底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2022年的毕业生;

(2)截止到2022年8月底前,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在省属和驻巧闹我省部属院校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中服役期满不超过2年的人员、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在省属和驻我省部属院校征集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我省项目生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不超过2年的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指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迟宽歼),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5月以后出生)。

4.应如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伊春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含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与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1日-5月31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登陆伊春市政府网站或伊春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看公告,按意向岗位单位的联系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可选报1个岗位,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所需材料:

(1)《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3)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或电子版照片)。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5)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需提供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6)项目生需提供相关身份佐证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7)由本人签名的《报名人员诚信书》(见附件3)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按公告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本次引才量化测评或面试(试讲)环节人员。资格审查合格情况定期在伊春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

5.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减少该岗位的引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引才。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无人报名成功的岗位。县(市)区可按此执行,也可按当地政策执行(但需另行在当地官方媒体发布公告明确)。

(3)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才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报考人员需在参加面试时提供《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字纸质版。

(5)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扫描件格式为PDF或JPG,电子照片格式为JPG,电子照片质量不得小于1M。

四、考试

市直事业单位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等于招聘人数3倍的,直接进行面试(试讲);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增加量化测评环节(由报考人员按照量化测评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5),量化测评只作为面试入闱资格测评,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经量化测评环节未入闱面试(试讲)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无人报名成功的岗位。

1.量化测评:满分100分,公共测评项目100分(市直教育、卫生系统可将公共测评项目100分折算成70分,另外自设30分测评分数)。依据量化测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量化测评成绩在我市媒体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试讲):总分100分。市直教育、卫生系统等专业性较强岗位的面试(试讲)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其它事业单位岗位面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面试(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县(市)区自行组织本地事业单位引才工作,可参照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程序进行,如与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程序不一致需另行在当地官方媒体发布公告明确。

五、确定人选

依据面试(试讲)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引进岗位人数与考生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末位排名并列的,均进入考察环节,用人单位依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面试(试讲)成绩在我市媒体公示3个工作日。

六、考察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复审资格提供原始材料)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面试(试讲)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试讲)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八、政策待遇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享受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待遇,符合《伊春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人才引进资格条件人员,参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待遇标准享受相关政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连续5年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在伊春工作满5年,且在当地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安家费)。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当地政策执行。

九、纪律监督

1.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并由有关单位向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2.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人才引进工作对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其他事项

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引才各环节中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2.本公告由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

0458-3879823(市委组织部)

0458-3607355(市人社局)

附件1: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计划表.xls

附件2: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报名人员诚信书.doc

附件4-1: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量化测评表.xlsx

附件4-2: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教育系统专业量化测评表.xlsx

附件4-3: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医疗卫生机构专业量化测评表.xlsx

附件5:佐证材料清单.doc

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

事业单位引才活动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0日

2022年度黑龙江省伊春市“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度黑龙江省伊春市“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 无 现将闹正信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活动安排,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的事业单位岗位286个,招聘523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岗位132个,计划招聘273人;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154个,计划招聘250人。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伊春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液轮(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符合相关条件的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含)或45(含)周岁。

4.伊春市域外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含试用期内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清姿公章)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伊春市域内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9.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确定人选→体检→政审→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于2022年11月18日—11月28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 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看公告,按意向岗位单位的联系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可选报1个岗位,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 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其中一份为Excel表格,一份为手写签字纸质版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3)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5)由本人签名的《报名人员诚信书》(见附件3)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6)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电子照片(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7)具体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8)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必须将加分所需材料于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进行加分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加分材料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具体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将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按公告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情况定期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某一岗位实际报名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县(市)、乡镇及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专业限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但需另行在当地官方媒体发布公告明确)。

3.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 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扫描件格式为PDF或JPG,电子照片格式为JPG,电子照片质量不得小于1M。

5.如2023届预毕业考生经规定程序确定为拟聘人选,则该考生视同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其毕业之前不得参加其它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招聘)考试。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市直教育、卫生系统等专业性较强岗位的笔试、面试(试讲)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笔试、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笔试总成绩=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政策性加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县(市)区自行组织本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可参照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程序进行,如与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程序不一致需另行在当地官方媒体发布公告明确。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以笔试申论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申论、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笔试客观题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试总成绩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八、考察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十、政策待遇

按照《新时代伊春集聚人才若干政策》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在生活补助、安居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一)补助优惠政策。3年内每年发放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2.4万元,硕士研究生1.8万元,本科生1.2万元、最低不少于6000元)。

(二)安居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服务满3年且在伊春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助。在伊春域内没有住房的,3年内可免费入住我市人才公寓;符合入住公寓条件不入住我市人才公寓的,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8000元、6000元、5000元租房补助。

(三)家属优惠政策。可按照“对口相适”原则妥善安置配偶。配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可安置到伊春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可根据本人意愿推荐安置到伊春市范围内对应的工作岗位。

(四)培养优惠政策。纳入年轻干部储备库,列入干部教育整体规划培养。

十一、考试纪律

(一)本次招聘考试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笔试、面试前,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且“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码色合格及体温测量合格(低于37.3℃)者,方可进入考点,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码色异常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范工作。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

本方案由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报名人员诚信书.docx

附件4: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xlsx

附件5: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x

附件6:专业目录.zip

原文标题: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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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伊春通河路支行的开户帐号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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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各省考研异地借考政策汇总?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考研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为实现考生应考尽考,各省都发布了异地借考政策,现小编已经整理了一些省份的公告,希望可以帮助到考生。

吉林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借考政策一、吉林省报考点(报名号22开头)考生当前因疫情防控原因仍滞留在报考点所在地以外地区(包括外省异地和省内跨市州异地)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拦举难的考生可以申请在滞留地报考点借考。

二、已经身在报考点所在地考生,不安排借考。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涉疫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符合借考条件的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如实准确地填写借考意向地、个人防疫状态、申请借考理由等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

四、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借考,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考生须服从借考组织安排,如拟借考地考位紧张无法安排,将统筹安排在拟借考地以外的考点。

五、相关报考点和借考省份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考生借考事宜。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

六、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各报考点发布的研考公告信息。请务必保持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考试信息。如有疑问或遇突发状况,考生可及时与报考点或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2023年北京考研初试考生借考公告一、申请条件

1.考生已身在外省(市),当前仍滞留在京外且返回北京确有困难的考生,可申请所在省(市)借考;

2.在京需跨校参加考试且就读学校是报考点的在校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二学位考生和在校研究生等),须申请在其就读学校报考点借考;

3.对于艺术类考生的借考申请,请先联系原报考点,在征得报考点同意后,方可提交借考申请。

二、申请程序

1.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考生填写借考申请时,请详细填写当前位置(省、市、县)、借考意向地点(省、市)等,信息须准确无误。

2.借考意向省份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借考事宜。

3.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

黑龙江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借考公告一、对于当前仍滞留在省外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省招生考试院将协调相关省份,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借考事宜。

二、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选择跨省借考。借考申请一旦审核通过后,不得随意变更。请滞留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借考申请,逾期不再办理借考事宜。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借考申请结果。申请借考成功、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务必在新考点所在地备考,考点将不再更改。

三、在黑龙江报考点报考,且简弊碧目前在黑龙江省内的考生,请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时间,尽早返回报考点所在地备考。

四、我省鹤岗、双鸭山、伊春、七台河、大兴安岭五个地市未设研考考点,不能接受外省考生借考。其他市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均设有考点,县级城市不设考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道外区、松北区设有研考考点;)外省借考我省考生考场事宜由省级招考院统筹安排。

五、请广大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网、官微以及各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密切关注报考点所在地疫卜芦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认真备考。

上海2023年研究生考试考生借考事项的重要提醒1.当前仍滞留在报考点所在地以外省份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于12月8日(星期四)上午8:00至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8: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

2.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选择跨省借考。借考申请一旦审核通过后,不得随意变更。考生须按照借考所在地考点安排和防疫要求做好赴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3.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上海招考热线”和各考点发布的研考公告信息。对于目前仍未返回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请提前安排好行程,尽早返回考试地点备考。

2023年广东考研借考工作的通知综合考虑各地实际及有关考生关切,为帮助我省部分考生解决赴考的实际困难,对于当前仍滞留在报考点所在地以外省份(或省内其他地市)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考生借考具体要求和办法请向省教育考试院和报考点咨询(附省教育考试院及全省各报考点咨询电话)。对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原则上不安排借考:

一、申请在同一个地市内变动考点的考生。

二、目前仍居住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的应届生考生。

三、报考单位为星海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的考生。

四、自命题科目代码含有5开头的考生(即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浙江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借考公告一、当前仍滞留在报考点所在地以外省份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于12月8日(星期四)上午8:00至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8: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借考申请一旦审核通过后,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请考生慎重考虑。考生须按照借考所在地考点安排和防疫要求做好赴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二、对身处省内非报考点所在设区市的考生,原则上不安排借考,建议合理安排行程,尽早返回报考点所在地备考。临考前,确因疫情管控不能返回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请及时与报考点联系,经核实后,将协调就地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三、报考单位为中国美术学院的考生因专业科目组考要求特殊性原则上不安排借考。

四、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微信公众号,以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信息。

安徽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借考公告一、目前尚未返回省内的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考信息并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省份审核通过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协调安排跨省借考事宜。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将由借考省考试机构安排后续考试事项,考生原在我省的考位安排将被取消,请考生慎重考虑。

二、目前已在省内但未返回报考点所在市考生:请密切关注“两地”(目前所在地和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提前返回报考点所在地,以免耽误考试。临近考前,如确因疫情管控不能返回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请及时与报考点联系,经核实后,省考试院将协调就地安排在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三、畅通联系渠道。考生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查看省考试院和报考点、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河南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借考温馨提醒1.借考对象:当前仍滞留在报考点所在地以外且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当前已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不在本次申请借考范围。

2.申请时间:12月8日上午8时至12月10日上午8时。

3.申请办法: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借考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4.注意事项:(1)申请在外省借考的我省考生,由拟借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安排。申请在我省借考的外省考生,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拟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安排,如拟借考地因考位紧张无法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在拟借考地以外的考点。

(2)省内异地借考由拟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借考。各地将努力安排好借考工作,服务好借考考生;申请借考考生也要积极配合,务必于12月8日起坚持每天使用“健康上报”APP打卡。拟借考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根据APP打卡情况,综合考虑当地考位数量、办考条件、考点设置、赴考路途距离等因素,审核考生借考申请,最终确定是否同意借考。如确因办考资源有限,考位紧张,将优先保障最困难、最需要的申请借考考生。

(3)借考申请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原考位安排将被取消,无法再次变更,请考生慎重提交借考申请。

(4)考生可于12月14日起登录研招网查询借考申请审核结果。未通过借考审核的考生仍需到原报考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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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发生煤气罐爆炸,已致1死2伤2人失联,后续安置工作进行的如何?

2022年7月5日,黑龙江伊春一包子店发生煤气罐爆炸,已致1死2伤,还有两名人员失联,事故发生的房屋也发生了倒塌。爆炸发生后,消防部门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参与救援,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消防人员也在使用相关设备来消灭事故发生房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也在调查中。

煤气爆炸的事故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一些餐饮店,由于长期频繁的使用煤气,但是又没有经常检查煤气的阀门,很多煤气罐长期处于一个老化状态,如果在使用时不注意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并且许多饭店的厨房空间比较小,也长期不通风,一旦发生煤气的泄漏再加上厨房经常出现明火,当煤气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非常容易产生爆炸事故。煤气爆炸的威力是非常大的,一旦爆炸对人的生命安全会带来严重的威胁。

不仅在餐饮店中,在我国的许多家庭中也会使用煤气来作为燃料,因此掌握一定的煤气使用安全常识是非常有必要的。在使用煤气时,人员一定不要离开现场,一定要有人照看,在安装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的煤气罐,检查后阀门是否安全;在使用煤气后要及时关闭煤气的阀门;同时也要请专业人员来定期检查煤气的管道接头等地方,如果发生老化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更换。

煤气中含有一些刺激性比较大的气体,一般发生泄露很容易能够闻到。如果不幸发生这种情况,一定要首先保持镇定,可以先让无关人员撤离,然后关掉煤气的阀门,打开厨房的门窗进行通风,切记不要触碰电器开关。在家庭中要准备好灭火器,如果出现小范围的失火,可以自行灭火,在自己简易处理之后应当拨打119等待救援。

2023年4月黑龙江省伊春市自考成绩查询时间是什么时候?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从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了解到,2023年4月伊春自考安排在4月15日-16日举行,根据往年的成绩发布时间来看,本次自考成蚂戚轿绩预计考后一个月左右可查。

一、2023年4月黑龙江自考成绩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预计考后一个月。考生可以进入报考省份的自学考试成绩查询平台,进行下旬自考成绩。对考试成绩存有异议的考生,需要及时申请成绩复核。自学考试每门课程的合格分数线都是60分,而满分为100分。

二、2023年4月黑龙江自考成绩查询入口入口: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zk/)点击进入:2023年4月黑龙江自考成绩查询系统入口

三、自考成绩查询方法网上查询:通过各省自考网上进行查询,使用这种方法往往需要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所以考生要牢记自己的准考证号。另外自考准考证是长期有效的,各位考生一定要把自己的准考证保管仔缺好。手机查询:关注相关自学考试公众号,按照提示查询成绩即可。自考各科目满分是100分,自考考生需要考试计划中所有规定的考试科目都要达到60分及以上。若想申请学位证,则需要专业的学位课成绩尽量考70分及以上,具体以主考院校对于学位课成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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